淫欲之害,为祸甚大

编辑:admin 发布时间:2024-04-16 浏览:339次

一天,雅典卫城附近的村庄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情。一个抱着孩子和水瓶的女人要去井里打水。当时,在离井不远的地方,一个相貌英俊的男子正坐着弹琴自娱。

当女人听到美妙的钢琴声,看到男人英俊的身影时,她忍不住被吸引住了,男人忍不住盯着女人看。当时,疯狂的爱,一个不理智的女人,不知不觉地把孩子误认为一个水桶,挂在井里。当这位妇女清醒过来时,她发现孩子已经死在井里了。当时女子义愤填膺,懊悔不已,痛心疾首地说:“都是因为自己的思想,才犯下了这个无法挽回的错误!”"

佛陀知道后,他把公众聚集到讲堂,再次讲述了这一因果报应。

佛陀向公众揭示:“情欲的旺盛可以使坏人成为善根,所以情欲重的人不仅不能分辨善恶,而且不注意道德行为的清白,不知道如何寻求解脱。这种人不以为耻,宁愿受辱也不愿断绝情欲。当你沉迷于色欲时,你还可能犯下杀害父母等五宗罪,甚至违反佛教和蔑视佛教。”

然后,佛陀向公众讲述了一个因贪欲而犯下大错的故事:

从前有一对夫妇有一个儿子,非常爱他。但是,这个孩子学习不好,经常犯奸淫罪。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,这个男人又犯了奸情,拿着刀准备去镇上找人找乐子。这时,男子的母亲才发现,她担心孩子晚上出去会发生什么事情,并苦苦哀求,希望打消他的念头。

然而,该名男子是嫉妒和决心离开,所以他大声斥责威胁。如果不让他出门,他就会忽略母子的感受。一位母亲非常爱自己的孩子,她宁愿死也不愿看到自己的孩子出事。于是在几番争吵后,男子用刀杀死了母亲,头也不回地去了镇上。

男人来到一个女人家,敲门请她进入,并背诵了一首歌给她看:“卖淫的根源是错误的,不顾一切的事业,被无知所掩盖。”我想念你母亲的伤害,弯腰你的奴隶,站在门外像一个客人。"

淫欲之害,为祸甚大

女人知道后,愤怒地说:“像你这样一个忘恩负义的人,竟然可以杀死抚养自己长大并欠他大恩的母亲。还能有什么人性?”!快离开我的房子!"

男人不肯离开,苦苦哀求了几次,女人却骂得更凶了:“我宁愿投火自尽,跳进山谷被动物吃掉,也不愿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!”

听了这些话后,男人不得不伤心地离开了。结果,在回家的路上,他被一群埋伏在路边的小偷包围了。寡不敌众的男子在打斗中被小偷杀死,死后坠入地狱,痛苦不堪。

佛陀讲完后,再次提醒僧侣们,色欲的危害是一场巨大的灾难,它不仅创造了自己的事业,还危及他人,就像自己喝毒药和教别人一起喝一样。不要粗心大意。

——典故取自:《出曜经·卷四》

反思:

古人云:“万恶之首”,说明色欲是万恶之源,一切恶行都来自于原始的偏离。

《四十二章经》也说:“爱欲望的人,就像拿着火把。如果你逆风行走,你会烧伤你的手。”人在世间,要端正心态,保持方式的清白,远离爱情的污秽。品格可以高尚,道路可以成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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