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4-03-19 12:35 来源:未知 阅读次数:1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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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通过学习,湖南佛协要以新修订的《宗教事务条例》为依据,对教内现行规章进行全面系统梳理,使新修订《条例》的精神和要求融入到教规教制、佛教活动、寺院管理、佛教教育等各个环节,全面提升湖南佛教工作法治化水平。通过学习,发挥好佛教正能量,发出湖南佛教好声音,做好与国内外佛教界的友好交流,港澳台佛教界的联谊,为祖国的统一大业,世界的和平事业做出湖南佛教界的贡献。通过学习,提高人才建设的使命感,切实办好湖南佛学院、提升佛学院的升级办学能力,加强软、硬件建设,把湖南佛学院真正建成培养合格僧才的基地。 9、始终不渝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,旗帜鲜明地反对宗教商业化倾向。 10、当前,佛教领域商业化现象是社会关注度较高、群众反映较强烈的热点、焦点话题。佛教寺庙本是修行弘法的清净道场。借佛敛财等商业化现象不仅违背了佛教弘法利生的初心,也有悖于佛教教理教义的精神。所以要通过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提高觉悟,充分认识佛教商业化的危害,自觉抵制佛教商业化乱象,配合政府做好治理佛教领域商业化工作,反对商业资本介入、操控寺院管理和以佛教活动谋取商业利益。坚决抵制寺庙“被上市”、“被承包”、“被经营”等现象,引导文明敬香、合理如法放生,积极创建和谐寺院、文化寺院和生态寺院,提高佛教的整体素质。在加强佛教自身建设的同时,要进一步整合力量,充分发挥佛教界主体作用,争取党和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以及学术界的智力支撑作用,相互配合,形成合力。 标签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