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4-03-30 13:33 来源:未知 阅读次数:9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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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7月17日正常上班。18时30分自驾车去父母家(庄河市大郑镇),用餐后,21时许自驾车回婆婆家。 6、7月18日自驾车到庄河市大郑镇宋排村,10时许参加外甥生日宴。 7、7月19日17时许与丈夫驾车到父母家,接弟弟送至开发区。20时许自驾车回到家中,到家后未外出。 8、7月20日、21日13时许步行到甘井子区岗北诊所输液治疗。 9、7月21日16时许由丈夫驾车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三部,经预检分诊后,转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院就诊。 10、王某,女,50岁,自由职业,居住地为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。自述发病前14天未离开大连,无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连人员接触史。 标签: |